2021-04-29來源:中國環境報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具有涵養水源、調蓄洪水、美化環境等作用,是極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態系統。人工濕地是濕地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各地日益重視人工濕地建設,將其作為降解污染、凈化水質的重要環節。但受各種因素制約,一些地方的人工濕地出現了功能退化、出水水質不穩定等現象。
一是運行維護資金不足。人工濕地運維資金不足的現象較為普遍,如據實地調查發現,某湖流域人工濕地年均運行維護經費僅為300余元/畝,不足人工濕地所需基本運行維護經費的1/4。
二是管理機制不健全。目前,重點河湖流域成立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濕地運行管理的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偏少,多數地方將運行維護職能分散在當地的生態環境、住建、市政、林業等部門及鄉鎮政府,存在政出多門、權屬不清等問題。
三是專業化管護水平不高。人工濕地委托專業技術團隊進行運維管理的較少。如某湖流域近120處人工濕地僅有15處委托了專業技術團隊進行運維管理,其余大部分濕地的運維管理存在技術力量薄弱、管理經驗不足、管護效果不佳等諸多問題。
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加強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筆者建議,相關地方應從機制、財政、技術支撐、責任落實等方面全面加強人工濕地保護。
制訂實施保護規劃。重點河湖流域相關地市、區縣應積極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制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濕地保護規劃,把濕地保護的任務和具體措施落實落細,構建重點河湖流域人工濕地保護工作大格局。
建立健全資金保障機制。相關地市、區縣要加大人工濕地運營維護財政支持力度,保障人工濕地運營維護成效。同時,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中提出的“鼓勵受益地區和保護地區、流域上下游通過資金補償、產業扶持等多種形式開展橫向生態補償”的要求,按照“誰受益、誰補償”原則,進一步明確保護區與受益區的權責體系,積極協調受益地區給予流域保護地區合理補償。
調整理順管理體制。建議探索成立專門的濕地保護管理機構,整合相關部門職責,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濕地的運行管理。同時,同一流域相關地市、區縣之間的濕地保護管理機構應加強橫向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共同搞好濕地保護。
推進實施專業化運營維護。人工濕地與天然濕地相比其生態系統更加脆弱,更需要進行管理維護。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則,探索推行市場化方式引進專業化運營團隊進行管理維護,做到專業的人辦專業的事。
加強宣傳引導。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對濕地保護工作進行宣傳引導。如有濕地公園的地方可組織開展生態展示、科普教育、生態旅游等活動,引導社會公眾走進濕地,了解濕地,提高濕地保護意識。